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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,现予公布,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(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)
编辑推荐
骆艳青所著的《合同法·分则篇》是一部聚焦合同法分则理论与实务的专业著作。与市面上常见的逐条释义教材不同,本书体系严谨,深入剖析了买卖、租赁、承揽、运输等典型合同的各自特殊规则与实践难点。作者以其在合同法领域的深厚积淀,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司法案例相结合,阐释了各分则合同背后的立法旨趣与利益衡量逻辑,尤其对近年司法实践中涌现的新问题、新观点进行了梳理和回应。本书的价值在于其“解释论”的视角,它不仅告诉读者法律如何规定,更着力于阐明在具体情境下法律应如何理解与适用,对于希望超越文本、洞察条文背后法律原理的读者而言,是极佳的进阶读物。其论述精当,引证翔实,虽有一定学术深度,但语言清晰,辅以典型案例,确保了专业性与可读性的平衡。
适合谁读
适合
- 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与研究生,作为合同法分则课程的深度参考读物
- 执业律师、法务工作者等实务人士,用于处理具体合同纠纷与审查工作
- 对合同法有研究兴趣或备考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读者
- 希望系统、深入学习各类有名合同特殊规则与法律适用的学习者
不适合
- 仅希望了解法律条文最基础含义、寻求快餐式普法知识的入门读者
- 寻找小说、故事等通俗休闲读物的普通大众读者
阅读建议
- 建议与《合同法·总则篇》或《民法典》合同编通则部分对照阅读,以形成“总-分”结合的完整知识体系
- 阅读各章节时,可结合其引用的典型案例或自行检索相关最新判例进行印证思考,以加深理解
- 对于实务工作者,可将本书作为工具书,在处理特定类型合同时,针对性研读相关章节,聚焦解决实际问题
出版社简介
河北人民出版社
中国 · 成立于 1950 年
河北人民出版社1950年成立,在主题出版引领下,逐步形成党史国史、政治理论、学术文化、大众读物与教学用书等方向。从库内88种图书看,该社的出版兴趣兼及社会文化与生活实用:既有《中国野长城》《赵国货币》一类历史与地域文化读物,也有《2021北大清华人大社会学硕士论文选编》《2022北大清华人大社会学硕士论文选编》等社会学学术文集;《杨式太极拳基础教程》《我的青春期男孩》面向大众健康与成长,《颐和园导游词》则贴近日常文化游览。作者资源方面,杨越峦、卢晖临、晋军、闻翔、李丁等学者与写作者构成一定支撑。总体而言,该社以学术文化为底,兼顾大众阅读与地方文化传播,具体出版规模与荣誉等公开资料有限。
目录
- 版权信息
- 1. 农民购买了不合格种子,应向谁要求赔偿?
- 2. 私自出卖与合伙人共有的汽车,应承担什么责任?
- 3. 出卖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标的物
- 4. 由于买方的原因没有及时检验,事后能以此为由拒付货款吗?
- 5. 交了预付款的摩托车被盗,损失由谁承担?
- 6. 买的木材在运输途中焚毁,应向谁要求赔偿?
- 7. 买卖合同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,出卖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?
- 8.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买受人只支付了部分价款的,出卖人可以怎么办?
- 9. 买受人应按约定支付价款
- 10. 买的母马生下马驹,马驹应归谁所有?
- 11. 交付的一批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,买受人可以解除全部合同吗?
- 12. 凭样品买卖合同的标的物,应符合什么样的质量要求?
- 13. 电压突然增高造成电器损坏,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?
- 14. 供电人对断电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
- 15. 不按照约定支付电费,供电人可以中止供电吗?
- 16. 答应送给儿媳一万元钱,可以不给吗?
- 17. 什么情况下受赠人可以要求赠与人交付财产?
- 18. 赠与人可以故意毁坏赠与的财产吗?
- 19. 附义务的赠与,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该义务吗?
- 20. 赠与合同成立后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?
- 21.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,赠与人是否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?
- 22. 贷款人没有按约定时间提供借款,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?
- 23. 同意借款而没有借,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?
- 24. 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的,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?
- 25. 自然人借款合同怎样计算利息?
- 26. 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
- 27.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
- 28.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
- 29. 租房没有订立书面合同,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?
- 30. 没有按约定交付租赁物,出租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?
- 31. 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损耗的,应负什么责任?
- 32. 租赁物的维修责任由谁来承担?
- 33. 承租人可以在租赁的房屋上加盖小房吗?
- 34. 承租人是否可以转租房屋?
- 35. 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
- 36. 长期租赁最好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
- 37. 租赁的房屋被依法拍卖,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
- 38. 出租人将房屋卖给第三人,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
- 39.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,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
- 40.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新的合同类型
- 41. 承揽人是否可以将其承揽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?
- 42. 承揽人应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
- 43. 定作人不履行协作义务,承揽人可以解除承揽合同吗?
- 44.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?
- 45. 交付了部分工作成果,可以要求定作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吗?
- 46. 什么是承揽人的留置权?
- 47.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吗?
- 48. “包工头”可以从分包人处承包工程吗?
- 49. 建筑工程竣工后,发包人应及时组织验收
- 50. 发包人未履行协作义务,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?
- 51. 发包人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,承包人能否以工程价款优先受偿?
- 52. 建筑工程在交付使用后造成他人损害,承包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?
- 53. 乘车受伤由谁负责?
- 54. 乘客托运的行李丢失,承运人是否应该予以赔偿?
- 55. 旅客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
- 56. 携带危险品被拒绝乘车,可以要求赔偿吗?
- 57. 托运人申报货物不实给承运人造成损失的,是否承担赔偿责任?
- 58. 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,承运人的赔偿数额如何计算?
- 59.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货物损失,由谁承担赔偿责任?
- 60. 承运人未将货物及时运抵目的地,应承担违约责任
- 61. 托运人变更合同,是否要赔偿因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?
- 62. 货物运到后收货人不收货,承运人怎么办?
- 63. 托运人不支付运费,承运人可以留置运输的货物吗?
- 64. 技术开发合同风险的承担
- 65. 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应承担违约责任
- 66. 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?
- 67. 寄存人没有按约定交付保管物,保管人可以索要保管费吗?
- 68. 保管人应尽妥善保管的义务
- 69. 寄存人的特别告知义务
- 70. 无偿为他人保管的电视机毁坏,保管人是否负赔偿责任?
- 71. 寄存人寄存贵重物品未声明,保管人是否不予赔偿?
- 72. 保管人使用了保管的钱币,寄存人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?
- 73. 没有实际储存货物,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吗?
- 74. 仓储物发生短少,损失由谁赔偿?
- 75.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变质了,应该怎么办?
- 76. 提前提取仓储物,可以减收仓储费吗?
- 77. 替人买东西,可以自作主张吗?
- 78. 因受托人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?
- 79. 委托人可以将受托事项转托他人吗?
- 80. 委托人解除合同,受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吗?
- 81. 委托行纪行销售花瓶,花瓶被不慎打碎,行纪行是否承担赔偿责任?
- 82.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,委托人应该支付报酬
常见问题
这本书与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的内容是否一致?
本书出版于《民法典》颁布之前,其核心法律依据是当时的《合同法》。虽然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吸纳并完善了原《合同法》的主要内容,但在分则各典型合同的基本原理、规则和多数司法实践观点上具有延续性。阅读时需注意对照《民法典》的最新规定,但书中的法理分析、逻辑推演与案例解读依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。
这本书适合完全没有法律基础的人阅读吗?
不太适合。本书预设读者具备基本的民法及合同法总则知识,直接切入分则各论,进行的是较为深入的专业探讨。若无前期知识铺垫,可能会感到概念密集、理解困难。建议先学习民法与合同法基础理论后再阅读。
这本书的豆瓣评分如何?
根据查询到的信息,本书在豆瓣平台暂无广泛的读者评分。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较为专业和垂直的读者定位。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专业领域内的口碑与作为学术、实务参考书的被引用程度上。
读者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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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骆艳青
作者
骆艳青是一位目前公开资料有限的作者,库内收录其作品一种,即《合同法·分则篇》,归类于法律领域。从这一现存作品来看,其写作围绕合同法律制度展开,属于法律实务与规范阐释的题材。由于缺乏作者生平、教育背景与职业经历等方面的可核实信息,无法对其学术脉络或实务身份作进一步说明。就作品本身而言,书名显示内容聚焦于合同法分则部分,通常涉及各类具体合同类型的规则梳理与适用分析,写作上可能偏向条文解读与制度说明,服务于法律学习或实务参考的需要。该作是了解其写作方向的主要依据,读者可据此判断其关注的法律领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