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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《古代法》是英国法学家、历史法学派在英国的代表人物亨利·萨姆奈·梅因(1822—1888)于1861年出版的成名作,也是西方法律史与比较法研究中影响最深远的经典之一。全书由梅因在伦敦律师公会的系列演讲稿整理而成,目的是考察古今法律观念之间的关联,扼要说明反映在古代法中的某些人类最早观念,并指出这些观念与现代思想的关系。 书中,梅因广泛运用历史的和比较的方法,以罗马法为主要考察对象,兼及英国普通法与印度古代法材料,梳理了法律从“地美士第”(神谕式裁判)、习惯法到成文法典的演进过程,并逐一专题讨论了古代法典、法律拟制、自然法与衡平、自然法的现代史、原始社会与古代法、遗嘱继承的早期史、财产与契约的早期史,以及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。他由此提出“静止社会”与“进步社会”的区分,并留下“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,到此处为止,是一个‘从身份到契约’的运动”这一名言。 梅因同时激烈批评以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为前提的自然法学说,认为“人生而平等”是教条、“自然状态”是幻想。本书集法理学、法史学与民法学之大成,自问世以来即成为研究西方古代法律与法律演化的必读书。商务印书馆中译本由沈景一翻译,据牛津大学出版社1954年版译出,长期作为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的一种流传。
编辑推荐
一本只有两百多页的小书,却改变了英语世界看法学的方式。梅因把法律从“应当是什么”的哲学思辨里拉出来,放回罗马法、英国法与印度古法的材料堆中,看它如何一步步从神谕、习惯、少数人的秘藏知识,走到公开的法典。这种历史的与比较的方法,终结了分析法学派对“主权者的命令”的独断,也为后来的法社会学、法律人类学打开了门。 “从身份到契约”这句判断,至今仍是理解现代人格、家庭、财产与合同关系的钥匙:家族与父权之下的人,如何变成自由缔约的个体。对今天重读的读者而言,它同时是一份思想史档案——你能看清19世纪进步主义史观的自信,也能看清它跳过中世纪、以罗马法和英国法为标尺的局限。译本出自沈景一之手,语言简净,术语稳妥,几十年来一印再印,是中文法学界公认的可靠读本。想要理解“法律为什么长成今天这样”,这本薄册子是最省时也最耐读的入口。
适合谁读
适合
- 法学、历史学、社会学专业的本科生与研究生,可作为法律史课程的基础读物
- 对罗马法、普通法源流感兴趣的执业律师与法律从业者
- 想了解“从身份到契约”这一命题来源的人文社科读者
- 需要为论文寻找法律史与比较法一手经典引证的研究者
不适合
- 希望读到现行法律条文解读或实务操作指南的读者
- 只求轻松消遣、不习惯19世纪学术文风的休闲阅读者
- 期待系统讲述中国古代法制史的中国法制史初学者
阅读建议
- 先读译者序与梅因自序、导言,抓住“历史比较方法”与“进步社会”这一主线,再进入正文。
- 第三、四章论自然法与衡平是全书的枢纽,可与卢梭《社会契约论》对读,理解梅因的批评对象。
- 第六至十章按继承、财产、契约、侵权的顺序展开,适合分专题跳读,并配合罗马法教科书查阅术语。
- 读完后回看“从身份到契约”一语,思考它在现代雇佣、婚姻与消费者关系中的适用与失效之处。
出版社简介
商务印书馆
中国 · 成立于 1897 年
商务印书馆是一家以经典作品与学术出版见长的出版社,其图书覆盖东方哲学、外国文学、世界史、社会文化与心理学应用等方向。库内既有朱熹《论语集注》、王弼《周易注》等经注典籍,也有《庄子今注今译》这类今注今译读物;外国文学方面收录《战争与和平》《罪与罚》,世界史方面有布罗代尔的《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》。心理学应用类以欧文·D.亚隆《存在主义心理治疗》为代表,另有希汉英对照的《尼各马可伦理学》等伦理学文本。作者资源包括朱熹、王弼、亚隆、布罗代尔及黄峥、张怡玲、沈东郁、唐家龙等译者,兼顾原典整理与学术译介。
目录
- 序
- 导言
- 第一章 古代法典
- 第二章 法律拟制
- 第三章 自然法与衡平
- 第四章 自然法的现代史
- 第五章 原始社会与古代法
- 第六章 遗嘱继承的早期史
- 第七章 古今有关遗嘱与继承的各种思想
- 第八章 财产的早期史
- 第九章 契约的早期史
- 第十章 侵权和犯罪的早期史
常见问题
这本书讲的是哪一个“古代”的法律?
主要指以罗马法为代表的西方古代法,并广泛参照英国普通法与印度古代法材料作比较。它并非中国法制史著作,也不限于某一国的成文法汇编。
“从身份到契约”出自哪一章?
这是梅因在论述进步社会中人的关系变化时提出的著名概括,意指社会成员的联结方式由家族、父权等既定身份,转向以自由合意为基础的契约关系,是全书最常被引用的论点。
商务印书馆这个译本可靠吗?
该译本由沈景一翻译,据牛津大学出版社1954年版译出,收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,1959年初版后多次重印,是中文世界流传最广、引用最多的版本。
没有法学基础能读懂吗?
可以,但需要耐心。书中大量涉及罗马法术语与英国法制度,建议先读导言了解框架,遇到专门术语随手查阅,或配合一本罗马法入门读物并行阅读。
这本书的局限在哪里?
梅因考察时跳过了罗马法到近代自然法之间的几个世纪,未充分处理中世纪自然法观念的转化;其“进步社会”框架也带有19世纪欧洲中心论色彩,阅读时宜保持批判眼光。
读者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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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亨利 ·萨姆纳 ·梅因
作者
亨利·萨姆纳·梅因是英国法律史学者,其生卒年、学历与职务经历等公开资料有限,库内仅收录其一种作品。从现存作品《早期制度史讲义》来看,梅因关注早期社会制度与法律形态的演变,常以历史比较的方法梳理古代习惯、制度与法律之间的关联。这类讲义体写作往往面向教学或学术交流,语言偏重概念辨析与史料梳理,读来严谨而不尚空谈。梅因的论述对后世法史学与比较法研究具有启发意义,常被用来理解法律如何从早期社会习俗中逐渐分化形成。由于相关资料有限,其生平细节难以详述,读者可结合作品本身把握其学术取向与写作风格。